釣魚證製度是否可行?為啥還處在猶抱琵琶半遮面的階段?

#秋日生活打卡季#隨著釣魚人群的不斷增加和釣魚技術的快速普及,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嚴峻的問題:越來越多的釣魚人隻追求魚獲量,而忽視瞭釣魚的本質樂趣和對自然環境的保護。這種“涸澤而漁”的態勢已經嚴重顛覆瞭釣魚的美好初衷,即享受垂釣的樂趣,而不僅僅是追求魚的數量。

#秋日生活打卡季#隨著釣魚人群的不斷增加和釣魚技術的快速普及,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嚴峻的問題:越來越多的釣魚人隻追求魚獲量,而忽視瞭釣魚的本質樂趣和對自然環境的保護。這種“涸澤而漁”的態勢已經嚴重顛覆瞭釣魚的美好初衷,即享受垂釣的樂趣,而不僅僅是追求魚的數量。

有很多有關的官方人士認為,在當下單靠個人的道德約束和自我修養已經無法有效保護漁業資源和自然環境,迫切需要對垂釣行為進行規範和管理,以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於是建議參考國外做法,引入釣魚持證製度,以確保垂釣行為的合理性和可持續性。

並對釣魚證的有關事項進行瞭藍圖規劃,涉及限定人員、區域、作釣方式、漁獲多少、收費方式以及費用使用等等諸多方面,具體如下:

第一、加大對環境汙染和破壞的懲處。避免一切可能對水域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行為,如亂扔垃圾、使用有害物質等。

第二、設定年齡限製,規定適釣年齡。未成年人和年老體衰的人應該被限製參與垂釣活動,以確保他們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進行安全技能考核。作為一名釣魚人,首先應該學會遊泳,以應對可能遇到的危險情況,並且要瞭解應急處理和風險規避的方法。

第四,明確規定作釣方式和魚獲。製定符合當地魚情的合理製度,規定單人每日的魚獲量上限,規定可以作釣的水域、魚種和個體大小。同時,限製或禁止使用多竿、拋竿、錨鉤、串鉤等不合理的釣魚方式。

第五,製定明確的收費標準和繳費用途。可以按照年費的形式收取釣魚證費用,並規定註銷後不再追繳。對於漏繳或不繳費的人,應吊銷其釣魚證,並處以罰款。收取的費用應該用於補充野生魚類資源,以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第六、建立聯防舉報製度。對於沒有持證或借證施釣的人,應采取拘留管製的措施,並沒收其漁具,並處以罰款。對於隨手亂扔垃圾破壞環境的人,一經舉報,應處以罰款,並同時表彰舉報者,以樹立正氣。

這個藍圖看著的確能規範垂釣行為、保護漁業資源和自然環境,可實現垂釣的可持續發展。並有助於恢復釣魚的初衷和樂趣,讓更多的人享受到垂釣的美好體驗。同時消除旁觀者對釣友們產生的負面印象。

但有相當一部分釣友仍然認為,釣魚本身是放飛自我、垂釣青山綠水、相伴閑雲野鶴的一項活動,條條框框太多勢必會消減釣魚的初衷和樂趣,並建議更應該去限製和懲處那些電魚、錨魚、網魚、炸魚、毒魚等類似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捕撈行為。

其實,“你願意,或者不願意,它就在那裡,不增不減;你喜歡,或者不喜歡,它就在那裡,不來不去”。一些地區已經悄悄地實施瞭類似於釣魚證的製度和措施。

比如:一些地方要求垂釣者持有有效的釣魚許可證才能進行垂釣活動。這些許可證通常需要在相關部門進行申請,並繳納一定的費用。並要求垂釣者參加安全教育和考核,以確保他們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識,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

還有漁業管理部門製定瞭一系列規定和條例,以管理和規範垂釣活動。這些規定涉及釣魚的時間、地點、方式、種類和數量等方面的限製。

更有一些地方設立瞭特定的保護區,禁止或限製垂釣活動,以保護特定的魚類資源和生態環境。

這些製度和措施的具體實施情況可能因地區而異,但我們不能否認現實中“釣魚證”製度已經開始在悄悄地實施瞭。隻是還處於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境地。

我想是有關部門正在考慮釣魚證實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怎麼確保製度的有效運行和公平公正的實施。

我認為不久的將來,等條件成熟,釣魚證製度在各地鋪開是一定的,隻是時間早晚問題。

釣友們有什麼看法,歡迎在留言區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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