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種釣魚用具被禁用,影響深遠

魚叉 = Mata tombak 漁網 = Jaring 風箏 = Layang-layang 塘鵝 = Burung Cormorant

鸕鶿捕魚是一種古老的漁法,我省鸕鶿捕魚集中在湘江上游的零陵和衡陽兩地市,以及沅江上游的辰溪縣,還有洞庭湖區的汨羅江、萬子湖和大通湖一帶。一隻好的鸕鶿平均每天可捕魚4公斤,一年捕魚1400多公斤,一般一隻鸕鶿一年捕魚500公斤。因為鸕鶿為飛行動物,有如網之飛投,所以洞庭潮漁民稱之為「飛網漁業」。在過去魚多漁具落後的情況下,用以捕魚是可行的。但在當今魚類資源減少,化纖網線代替了原來的麻類網線,漁具先進的時代還使用這種方法捕魚,弊多利少,對水產資源的破壞越來越明顯,便以限制發展變成了禁用的漁法。不過是個荒唐的作法。

早在舊石器時代,人類就利用天然的樹枝鉤刺和鹿角、豬齒、石頭等製成原始漁具在河流、湖泊中捕食魚貝。6000多年前,漁具店中國已出現骨製魚叉、釣鉤、槍頭、魚鏢等。3000多年前已出現銅製釣鉤。古代甲骨文中有用竿和網捕魚的象形文字;《易經·系辭下》中有「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的記載。唐代陸龜蒙在《漁具詩序》中詳細描述和區分了當時的漁具和漁法。當今盛行的漁具、漁法是近二三百年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如長帶形的流刺網和圍網、袋形的拖網和定置網、各種形式的釣魚具等,均已由小型、簡單發展到大型、複雜,由沿岸作業延伸到深海大洋作業。漁具材料也被合成纖維及塑料等取代。自20世紀50年代起,世界漁具已漸趨現代化。

漁具分類

漁具按結構特點和作業原理分為4種類型。

  1. 網漁具

    世界上使用網漁具捕獲的水產品的占總漁獲量的80%以上。網漁具由網片、繩索、浮子、沉子等組成。根據捕撈對象和作業方式不同,漁具又分為刺網、圍網、拖網、張網、大拉網、敷網、抄網、掩網、陷阱等 9類。

  2. 釣漁具

    通常由釣鉤、釣餌、釣線等組成,有些還裝上浮子、沉子、釣竿或其他附件。釣鉤是結縛在釣線上起鉤刺作用的部分。分倒齒結構和無倒齒結構兩類。釣餌的選擇常是影響漁獲豐歉成敗的關鍵,可分為真餌和擬餌兩種。真餌按來源不同可分為動物性餌和植 物 性餌。在海洋釣捕中一般用魚類、頭足類、甲殼類等動物性魚餌;淡水中則用蚯蚓和昆蟲為主。植物性餌用於誘捕淡水魚類,主要用米、麥、番薯等製品。擬餌系利用羽毛、布片、橡皮、木材、金屬及塑料等製作。偽裝成釣捕對象喜愛的動物性餌,或製成足以刺激魚類捕食反應的其他誘惑物。

  3. 耙刺類

    具有耙挖、突刺等性能的漁具。前者帶有鋒利齒爪的耙,將潛於泥沙底中的捕撈對象耙挖而捕獲;後者包括魚鏢、炮鋸、長柄鉤等投射器和空鉤等,作業時瞄準捕獲對象射入體內而捕獲,或利用空鉤尖刺捕獲。

  4. 籠壺類

    利用某些捕撈對象喜歡鑽穴的習性,在其經常棲息逗留的水域設置帶有小孔的籠、罐、海螺殼等,引誘其潛入而捕獲。如鱔魚籠、蝦籠、海螺籠等。

釣魚用具的發展歷史悠久,從原始的樹枝鉤刺到現代的各種複雜漁具,不僅反映了人類對自然環境的認識和利用,也體現了人類對漁業技術的不斷創新和發展。然而,隨著漁業的發展和漁民的利益追求,部分漁民為了追求短期利益,選擇使用禁用的漁具進行捕魚,這對水產資源的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因此,針對禁用漁具的問題,我們應該加大監管力度,加強法制建設,提高漁民的法制意識,共同保護我們的水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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