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禁帶物品:不可攜帶的漁具清單
話說咱們愛好垂釣的人都知道,垂釣可是門技術活,一個好的漁具能夠讓你釣到滿滿的魚範。但是,你知道吗?有些漁具可是不能帶上高鐵的哦!這不,我來給大家來個詳盡的“高鐵禁帶物品:不可攜帶的漁具清單”大解密。
讓我們來看看高鐵禁帶的漁具有哪些。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對於漁具的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超過160厘米,魚桿超過130厘米的不能帶上高鐵,且重量不超過20KG。這裡有一張十三種禁用漁具圖片,讓我們一睹為快:
看到這些圖片,是不是覺得有些漁具實在是太大了,連上高鐵都成問題了。那麼,哪些漁具會被列入禁帶清單呢?以下是一份詳盡的清單:
1. 長桿釣具:如魚竿、魚桿等,長度超過130厘米; 2. 大型漁網:如籃式漁網、圍網等,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超過160厘米; 3. 大型捕魚籃:如籃式捕魚籃、捕魚籃等,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超過160厘米; 4. 水下捕魚器:如水雷、水下釣具等,重量超過20千克; 5. 電魚器:這種設備是違法的,一般不會公開銷售,一些漁具專賣店可能私下有售。一般的維修電器門店都是可以維修的,只要技術還行,原理上並不特別。所謂的電捕魚器、電打魚器指的是電魚器。電魚器一般由蓄電池、逆變器、整流電路組成的,通過對水體釋放高壓大電流電能來將大魚電暈、小魚電死。一般這種設備在網上有售,有些漁具用品專賣店也私下有售。理論上任何功率大小任何電壓大小的都可以,只是作用範圍和作用時間的問題。
友情提示一下:電魚是違法的。是不分品種和大小的滅絕性的撲殺行為,會對漁業造成毀滅性傷害而且也會誤傷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這是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行為。電魚會造成許多珍貴魚種的數量減少,電魚器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僥幸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瞭繁殖能力。並且魚的味道會發生變化,可能會對人產生影響,因此電魚作業被業內稱為“絕戶”捕撈。將會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還間接對水體質量產生不良的影響。被電過的水體沒有任何生機,漏網逃脫的魚類也難逃一死。被電捕器電擊過的魚類,性腺發育會受到損害,基本喪失繁殖能力,可謂“斷子絕孫”。也會對生長在水裡的、螺螄、貝類小蝌蚪等造成毀滅性破壞。尤其是在魚類繁殖的季節,電魚將使得魚類的繁殖生長受到很大影響。電魚設備在升級,其輸出電壓甚至可達上千伏,而在電流通入水體後,會造成一定水域面積內氧氣耗盡,造成水體真空,導致魚蝦、藻類、浮遊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實驗表明,220V電壓會導致半徑20米內的水體真空,因電擊或窒息而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會沈積水底,腐爛變質。嚴重的會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鏈斷裂,嚴重破壞生態循環,造成“死水”現象。
古代帝王圍獵時也懂得將四面的圍獵網去掉一面,“網開一面”,為的就是動物的可持續發展和好生之德;漁民使用大網孔的漁網捕魚也就是可以讓小魚可以通過網孔逃走而繼續繁衍生息;廣大釣魚愛好者也明白抓大放小的道理,為的也是可以年年有魚。
而且國家有很多法律法規都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電力法》規定,向水中施放電電魚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用電行為,如果造成瞭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這種“電魚”行為,還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後果的由公安機關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造成後果的,則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 現在很多執法部門加強瞭處罰力度,只要攜帶電魚器,不管是否電魚都直接沒收;有些地區會直接拘留;當然瞭,如果造成瞭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直至死刑!
建議為了可持續發展、為了後代有魚吃、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了家庭幸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要進行電魚行為。
任何公民都有權直接制止這種違法行為,且有責任和義務向漁業部門、電力部門、公安部門舉報該違法行為,這些部門都有權利和義務處理這種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報警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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